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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中学南蔡分校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指南
发布日期:2017-01-11 发布机构:校长室 字体大小:【

一、转学条件

因父母工作调动、户籍迁移或因父母外出务工或经商等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,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转入、转出学校同意,双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,可予转学。

二、转学办理流程

(一)转学需同时办理纸质审批手续和网上审批手续,纸质审批手续由家长办理,网上审批手续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办理。

(二)转学分为三种类型:省内转学、跨省转学、其他转学。其中省内转学又分为同区县内转学和同省跨区县转学两种情况,其他转学又分为境外就读和其他类型学校就读两种情况。

(三)省内转学和跨省转学办理流程

1.学生及其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转入学校审批,同时在全国学籍网上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。

3.转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,并在全国学籍网上核准。

4.转出学校审批,并在全国学籍网上核准。

5.转出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,并在全国学籍网上核准。

(四)境外就读

到境外就读的,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和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,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。

(五)转学至其他类型学校

转学至其他类型学校主要指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,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,或者转入工读学校就读。此类情况通过双方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,即可完成转学。

三、转学注意事项

(一)学生转学时原则上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从原学校获得全国学籍号。

(二)转学只能发生在相同年级之间,不能进行跨年级转学。

(三)学生转学应在学期结束或开学时进行,学期中间一般不办理转学。


信息来源: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